哪些情况下供应商不能投标?

发布时间:2021-06-08 点击量:0

1、问:供应商之间有利害关系,供应商还可以投标吗?

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中单位负责人主要指谁?

答: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问:如何证明两家公司不属于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答:可以到两家公司的登记机关查询其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也可以登录“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公开信息。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4、问:A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同时也是B公司监事,A和B可以同时投标吗?

答:可以。甲在A公司为单位负责人, 但在B公司不属于单位负责人, 两者也没有控股和管理关系。因此两者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不违规。

5、问:股东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能否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答:该股东不是单位负责人、控股股东就可以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投标,如果是单位负责人、控股股东就不可以。

6、问: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夫妻或亲可以投同一个标吗?

答:可以。法律并未禁止法定代表人是夫妻或亲成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问:A、B公司同为公司股东,A和B可以参加一个项目采购吗?

答:可以。A公司和B公司间并不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可以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8、问: 存在控股关系的两家供应商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吗?

答:可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组成个联合体,联合体相当于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9、问:采购前帮采购人编制技术需求的供应△商可以再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吗?

答:该供应商不能继续参与后续项目实施的投标。但是,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

10、问:采购需求征求过意见的供应商,还能△스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吗?

答:只要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纳的供应商建议不构成“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就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只要具有政府采购法第22条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都可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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